自2004年《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頒布實施以來,產權市場在二十余年的時間里積極發展,從確立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制度的開始,“信息化推動規范化”就是行業主管部門對產權市場交易服務的重要要求,也是全國產權交易機構推進產權市場建設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最早倡導并使用網絡(電子)競價的市場主體之一是產權交易機構,網絡(電子)競價這一服務模式是產權市場的重要創新成果,它成為了中國產權交易機構區別于其他市場中介的重要標志之一。多年來,全國產權交易機構對信息化建設的追求從未停止,均從不同角度、不同程度為中國產權市場作出了重要貢獻。
2013年,《關于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國辦發〔2013〕22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任務分工的通知》(國辦函〔2013〕63號)、《關于國資委貫徹落實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分工的意見》(國資黨委紀檢〔2013〕97號)等文件出臺,從國家層面提出了產權市場實行統一信息披露、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交易系統、統一過程監測的“四統一”工作要求,2015年《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出臺,更是正式從國家層面把產權市場定位為資本市場。規范和創新是資本市場生存發展的內在要求,在當今市場形勢下,信息化則是規范和創新、行業“四統一”的重要載體,規范和創新需要信息化的保障,統一信息披露需要集中的信息化平臺,信息化系統可以實現制度、模板、流程的統一,主管監管部門可以通過信息化的手段輔助過程監測,因此產權市場對信息化建設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如今,產權市場信息化建設任重道遠,產權行業的市場信息化建設還存在許多需要完善的薄弱環節,表現在資源分散、區域分割、協同不夠、投資不足。這種局面有產權機構的主觀因素困擾,但更多的是客觀因素的影響。產權市場業務的一些重要特征,比如非標準化、地域化等,這些因素都是了產權交易機構在實施信息化建設和推進行業“四統一”時不得不面對的內部困難。
與此同時,產權市場面臨的外部威脅也不少。一是清理整頓各類產權交易場所的后續影響。2011年11月《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和2012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等文件出臺,要求對各類交易場所進行清理整頓、防范金融風險。對存續地方產權交易機構來說,當然有良好的促進,但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操作困難,首先,地方金融主管部門對交易場所的規范化、信息化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交易制度是否規范、風險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投資人風險教育是否落實、交易系統能否自主、數據能否自主、資金結算是否符合監管要求等等,其次,以廣西省當地現狀來舉例,清理整頓雖然清退了一些不規范的交易場所,也間接導致了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到各類交易場所建設,一方面,他們擁有更大的資本投入信息化建設,加入了互聯網因素、更接近標準化市場的操作,成功地介入許多權益類交易領域,客戶體驗度提高也吸引了大量的投資資金和客戶,另一方面當這些客戶返回來到產權市場投資時,對服務質量、服務效率也有了更高要求。
二是互聯網大企業的挑戰。這些企業擁有各種資本市場金融市場牌照、雄厚的資本、成熟的網絡技術、海量的數據和客戶、舒適的客戶服務體驗,如果他們全面進入產權市場,一定會對產權交易機構造成巨大的沖擊。
三是許多拍賣機構、招標機構等意識到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小范圍集中、自發地投資建設了一些互聯網操作平臺,在許多領域的公物、權益處置加入了市場競爭。
這些外部威脅無一不提醒我們,行業的信息化建設和行業“四統一”的重要性。北部灣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這些年一直都在使用報價網交易系統或金馬甲交易系統,面對監管和市場競爭愈加嚴峻的情勢,從2012年開始,交易所開始布局信息化的重新規劃和投資建設,力求在信息化建設方面走穩走遠。交易所陸續走訪了多家兄弟機構,學習取經,共商共議。
從去年起,通過與常州創業投資集團(以下簡稱“常創集團”)的多次交流溝通,最終交易所與常創集團以及另外幾家兄弟機構在信息化建設方面達成了“共建、共用、共享、共治”的合作共贏意向,并于今年正式啟用了“E交易”平臺。
通過不斷地學習、交流、試用,交易所認為“E交易”雖然值得進一步改善提高的地方,但該系統的很多優點,已經能夠很好地解決產權交易機構當下面臨的許多難題:
一是“E交易”的開發建設是常創集團在不斷總結服務經驗和服務需求,并形成了符合國標和省標的標準化、規范化的服務流程的基礎上,通過模塊化的技術開發,搭建成的“規范化+信息化”信息服務平臺,具有可塑性和拓展性,符合產權市場不斷拓展業務、完善信息化服務的需求。
二是“E交易”同時具有產權交易和招標采購兩大系統或服務功能,并且可以添加增資擴股系統,能滿足產權交易機構服務企業的產權形成、產權運營、產權流轉不同階段的需求。
三是“E交易”實現了全流程互聯網化的操作,既可以通過電腦端操作、也可以通過移動端操作,更加貼近市場。另外,以產權交易系統為例來說,轉讓方、產權交易機構、受讓方等交易參與方可以從項目資料上傳、掛牌申請、信息發布、受讓申請、繳納保證金、組織交易、交易結算、成交公示、形成項目檔案等全程線上操作,從理論上實現 “去人為”因素。
四是“E交易”實現資金結算線上操作,客戶自由選擇支付方式、系統自動識別、自動退付,同時,交易機構可以在本地選擇結算銀行,實現資金結算本地化。
五是“E交易”可以逐步完善數據中心的全國分布式布局,包括分布式服務器及應用部署,分布式數據庫和存儲等,實現異地備份,提高系統安全性和用戶體驗度,也能滿足產權交易機構數據本地化的監管需求。
六是”E交易”確定的“共建、共用、共享、共治”從而達到共贏的合作原則,股權相對平均,確保充分吸收各家交易機構的智慧、合理意見和建議,經營發展方向不偏移,持續滿足產權市場的發展需求,為最終實現產權市場“四統一”的目標貢獻力量。
七是”E交易”初步作出了合理的治理結構,確定了市場化發展方向,在確保產權交易機構控制權和確保平臺化本質永遠不變的基礎上,引入優秀管理團隊、引入技術力量、引入社會資本、引入金融服務功能,保障“E交易”平臺與產權交易機構共同可持續發展。
交易所希望全國產權交易機構在各級監管、主管部門和中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協會的指導和支持下,團結協作,集中智慧和力量,積極投入到行業信息化建設工作中,依托“互聯網+”的前行大潮,通過信息化途徑,形成產權行業的品牌力量,擴大產權市場的市場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為實現產權市場“四統一”目標而共同奮斗。
(作者為北部灣產權交易所常務副總經理)